最高检: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量呈上升态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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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5日,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、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,从办案情况来看,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突出特点。

一是新型毒品层出不穷。新型合成毒品名称、种类不断翻新,更具伪装性、隐蔽性和迷惑性,青少年群体容易因猎奇、从众等原因吸食毒品,社会危害大。国家逐步列管了合成大麻素等多种新型毒品,检察机关起诉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逆势上升,相关案件量增长较快。

二是犯罪网络化明显。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,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结算,交易流程“人、毒、财”分离,“网络+寄递”的形式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。在交付环节,犯罪分子多使用虚假寄件人、收件人身份和地址,利用“跑腿”“同城直送”等方式寄递毒品;在联系交易环节,犯罪分子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外,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,采用代号、暗语进行联系,犯罪手段隐蔽,证据收集、审查难度大。

三是传统毒品以外的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量呈上升态势。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,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、吸食,检察机关起诉的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案件大幅增多。部分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、使用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过程中违法犯罪,导致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管理失控,甚至流入制贩毒渠道,社会危害严重。

四是犯罪呈现年轻化趋势。涉案人员构成累犯、再犯较多,青少年容易成为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,并参与毒品犯罪,值得警惕。

元明表示,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,积极参与禁毒治理。结合办案及时发现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,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提出意见建议,推动监管责任落实。同时,针对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贩卖毒品等突出问题,多地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、邮政等职能部门建立数据对接共享机制,推进数据融合,实现数据精准碰撞,形成“数字赋能监督、监督促进治理”的规模效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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